4月24日,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通知中了解到,将降低3000兆赫以上频段频率占用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30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万元/兆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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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具体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国信息通信和航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