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来电与街电专利侵权案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内容为:被告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街电”)停止侵权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并赔偿原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判决被告街电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
终审判决后街电的产品必须在30天内下架,下架产品就意味着业务停摆,损失数以亿计,这让我们见识到了专利的威力。
对于该终审判决,街电表示愤怒,并称来电是专利碰瓷和敲诈勒索。